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發布了《食品塑料包裝容器中頂空氣體含量的測定 傳感器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標準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濟南蘭光機電技術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特普高實業有限公司、干將新材料有限公司、嘉興星越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武漢旭東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集思聚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星點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科瑞斯達科技有限公司、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分析測試研究所、暨南大學、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
本標準描述了采用傳感器對食品塑料包裝容器內不同的頂空氣體含量進行測定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可被取樣針頭刺穿的食品塑料及塑料與其他材質復合材料包裝內部的氧氣、二氧化碳等氣體含量的測定。其他材質密閉包裝容器中的頂空氣體的檢測可參照本文件執行。
方法原理:
將取樣器插入待測包裝內部,從包裝內頂空部位采集足夠體積的樣氣。將樣氣引入氣體分析傳感器中,間隔一定的測試時間或者待氣體分析傳感器輸出的氣體濃度值穩定之后記錄試驗數據。
不同氣體含量的檢測應使用對應的氣體分析傳感器。例如,當檢測樣氣中的氧氣含量時,應將樣氣引入氧氣分析傳感器;檢測樣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時,應將樣氣引入二氧化碳分析傳感器。
已知內部充入高純氮氣的包裝,包裝內頂空氮氣含量可通過氣體總含量分別減去氧氣含量、二氧化碳含量及其他已知氣體含量獲得。
儀器設備:
1.頂空氣體分析裝置。頂空氣體分析裝置應實現自動取樣,包含取樣針、注樣口、氣體分析傳感器、管路等。2.取樣器。用于刺穿樣品,并從中抽取待測樣氣,其取樣誤差應低于1%(體積分數)。包括取樣針頭、過濾器和手柄三部分。3.過濾器。用于過濾進入氣體分析傳感器的待測樣氣中的雜質成分,避免雜質導致傳感器損壞或影響測試數據的準確性。4.密封墊。輔助取樣器刺穿包裝,避免包裝材料出現破裂。若包裝待取樣部位材料本身的彈性足以使取樣器刺入時不會出現泄漏,可不使用密封墊。5.注樣口。通過注樣口,可將取樣器中的樣氣引入檢測裝置。6.傳感器。準確檢測樣氣中特定氣體的含量,檢測精度不超過±0.5%(體積分數)。7.管路。用于傳送待測樣氣的氣體流路。
標定:
使用標準氣體進行設備標定,不同氣體分析傳感器標定應使用相應的標準氣體。標定時從標準氣
源中抽取氣體引入檢測設備中,應使用不同氣體濃度的標準氣體對傳感器進行標定。
通常,各種氣體分析傳感器采用99.99%氮氣標準氣體進行零點標定。二氧化碳分析傳感器在標定過程中需根據傳感器量程采用不同濃度的二氧化碳標準氣體,0%~100%、0%~20%、0%~5%三檔量程的分析傳感器可分別采用25%、10%、3%二氧化碳標準氣體標定;氧氣分析傳感器采用21%氧氣標準氣體標定。
試驗步驟:
1.按照GB/T2918的要求,在23℃ ±2℃、相對濕度50%±10%的實驗室環境下進行試驗。如有其他測試需求,可在指定的環境條件下測試。
2.將密封墊貼到樣品的待測部位,注意應粘貼牢固,防止漏氣。
3.待樣品放置穩定后,將取樣針頭刺穿密封墊中間部位進入包裝內部,避免取樣針頭扎到包裝內的物品,導致針頭堵塞或斷裂。
4.用取樣器從包裝內部采集樣氣,樣氣體積應滿足頂空氣體分析裝置對最小樣氣體積的要求。
5.防止針頭吸入非包裝容器內的氣體,取樣針頭不可從包裝中拔出,并迅速將取樣器中的待測樣氣經注樣口全部引入檢測裝置內。樣氣將經注樣口、管路依次進入氧氣分析傳感器、二氧化碳分析傳感器等氣體分析傳感器。間隔一定的測試時間(測試時間的長短取決于氣體分析傳感器的響應時間)或者對應的待測氣體分析傳感器輸出的相應氣體濃度值犮[以體積分數(%)表示]穩定之后記錄試驗數據。